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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取金额
在工作所在地无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人,在个人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(不含新职工补贴)后的可用余额内,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,实现“应提尽提”。
针对新市民(非苏州户籍)、青年人(40周岁以下):无须扣除相应缴存额,全额可提。
提取期限
租房后仅需签订一次租房委托提取协议,即可按月自动将房租费用打到绑定的银行卡上,提取期限可以在一年、两年、三年中自由选择。变“一年跑两次”为“最多跑一次”。
提取平台
现在“苏州公积金”App、苏服办、苏易居等政务服务平台均可线上申请,做到“一次都不用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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